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

一、费率

(一)单笔业务最低收费500元

(二)费率0.2%

二、承保方式、责任限额

(一)主险

以保全申请金额为赔偿限额

(二)常见附加险

1、附加诉前财产保全责任保险

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错误致使被申请人遭受损失纳入保险责任范围,其他与诉中案件保持不变

2、仲裁案件财产保全

将仲裁案件财产保全申请错误致使被申请人遭受损失纳入保险责任范围,其他与诉中案件保持不变

3、案外人损失责任扩展条款

将保全错误导致案外人的损失纳入保险责任范围,其他与诉中案件保持不变

4、保函附加条款

超出主险责任范围或者属于除外责任导致的被申请人损失,保险人先行赔付,并有权向被保险人进行索赔,适应当前法院提出的删除除外责任,保险责任为无条件担保的要求

三、主要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被保险人(也就是原告)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错误致使被申请人(也就是被告)遭受损失的,经法院判决由被保险人(原告)承担的赔偿责任,在同时满足右列条件的情况下,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财产保全被申请人确实发生了损失

(二)财产保全被申请人的损失的发生与被保险人的诉讼保全申请错误之间有因果关系

(三)财产保全被申请人的损失经生效的法院判决确认了具体损失金额

四、不同诉讼案件类型主要证据材料

1、借贷案件纠纷

(1)借贷合同/借条

主要审核借贷主体、还款约定、利息约定、违约责任。

(2)资金划付证明

主要有债权人银行划付流水、债务人收条。

(3)担保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若有)

(4)其他证据类材料

如催缴记录。

2、应收帐款纠纷

(1)买卖合同,关注款项与货物交付约定,违约责任等;

(2)发货信息(供货单)以及购货方签收清单;

(3)催缴记录等。

3、工程款纠纷

(1)工程承包合同/补充协议:关注总造价、工期、付款要求、违约责任等;

(2)工程转包合同(若涉及多层转包关系的工程);

(3)工程进度,监理方、业主确认的工程决算清单,工程总造价,已付工程款以及剩余工程款;

(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5)第三方机构出具工程造价评估报告(若有)。

4、股权转让/投资

(1)股权转让协议;

(2)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决策书(大的公司有,小的公司没有);

(3)公司股东信息的变更;

(4)公司章程/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5)其他与案件诉求相关的材料。

5、劳资纠纷

(1)劳动合同

(2)考勤记录;

(3)工资计算依据等。

6、知识产权纠纷

(1)知识产权申报审批证明;

(2)知识产权侵权证据;

(3)知识产权侵权损失计算明细等。

7、交通事故纠纷

(1)交通事故认定书;

(2)赔偿金额(如医疗费医院证明、车辆损失4S店损失证明、伤残或死亡证明)等。

8、征地纠纷

(1)征地补偿协议;

(2)租赁合同(若承租人向出租人提出的诉讼案件)等。

9、离婚财产纠纷

(1)婚前资产证明;

(2)婚后收入证明;

(3)重大资产购买凭证,资金划付流水;

(4)其他证明资产归属的凭证。

10、继承纠纷

(1)被继承人资产证明;

(2)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关系证明(户口本等)

(3)遗嘱及公证信息等

11、海事纠纷

海事合同纠纷:

(1)基础合同,如船舶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建造合同/代理合同/供给合同等,注意交易时点约定、违约责任处理、纠纷处理法院/仲裁机构;

(2)被申请人违约证明材料;

(3)违约金额计算依据等

海事侵权纠纷:

(1)海事侵权事实证据,如碰撞责任,需要海事责任认定书等

(2)海事侵权损失金额的计算依据等。

五、投保流程

1、法院同意当事人(原告)提供大地保险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保单作为担保

2、当事人(原告)填写《投保单》、《承诺函》及提供相关资料

3、保险公司提供保险方案

4、当事人同意保险方案

5、当事人缴纳保费

6、保险公司出具保单、保函

六、投保资料

1、起诉状、诉讼保全申请书;

2、法院受理的受理书(如有);

3、支持诉讼的证据资料;

4、投保单;

5、承诺函(或诉讼保全申请人反担保函);

6、根据案情所需的其他资料等。